网站域名被盗怎么办 域名被盗的几个解决办法

  “域名被盗难、维权难”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域名追回过程是一场“持久战”。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域名被盗后,最好的办法就是向域名注册人上诉。一般来说,投诉期限是在账号或域名被盗后15天内,15天内联系域名注册人并提交相关证据,可以取消之前的变更。如果投诉过程比较复杂,站长需要尽快申请锁定域名,避免黑客改变IP方向,确保域名不被用于欺诈等犯罪活动。

  那么,在发现域名被盗后,域名所有人具体该做些什么呢?

  1、首先、若发现被盗域名已被转移,应该先联系原注册商,要求他们联系当前注册商协助锁定域名,防止域名信息被修改或者再次被转出。

  这个过程需要向原域名注册人解释,并提供域名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所有其他证明域名所有人的材料,最好有相关证据,如域名注册邮件、续签记录、域名历史记录等。网站程序和历史页面截图。

  若是国外域名注册商,则需提供驾照和身份证翻译件。(注意:身份证的翻译一定得是经过正规翻译公司的翻译,且需要带有正规的双语公章。)

  只要原注册商认定域名转移并非合法的,他们就会与新注册商协商域名转回问题。

  2、其次,域名持有人也可以自行联系当前域名注册人,最好向当前域名注册人提供域名注册成功邮件、域名注册时的银行存款记录、域名续费时的支付记录等,所有能证明域名拥有权的信息。如果用户提供的信息没有问题,被盗的域名可以在3天左右发送到用户帐户。

  3、如果原来的域名注册人和现在的注册人都在不断推卸责任,一次又一次地拖下去,就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可要求律师向原域名注册人和现域名注册人发送律师函,并附相关证据(域名注册成功的邮件、续签记录、域名历史whois记录、网站程序和历史页面截图等)和身份证明文件,从而对域名供应商施加压力。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络和媒体提高事件的曝光率,吸引域名注册人的注意。

  4、由于国家对网络域名有明文规定“如同商标一样,域名有其唯一性,盗用他人网络域名,构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盗窃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因此域名被盗后也可以到公安局要求立案,再由此要求域名注册商配合调查。

  据了解,域名被盗案件的立案过程非常严格,需要提供具体的损失金额,而域名等虚拟财产则需要物价局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其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资料必须符合要求才能立案。

  注意:相关网站价值评估数据必须有物价局或其他政府部门出具资质证明,才能作为司法目的,否则根本不可能立案。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很可能会遇到司法机关以“虚拟财产价值无法估量,没有先例,没有立案标准”为由拒绝立案的情况。

  5、若是上述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尝试向ICANN投诉或向CNNIC投诉(备注:国际顶级域名被盗可以向ICANN投诉,如果是.CN域名、中文域名被盗则需向CNNIC投诉)。

  投诉地址:

  ICANN投诉通道:http://reports.internic.net/cgi/registrars/problem-report.cgi

  选择其中的“域名迁移”选项,该选项包括了“欺诈转让”。

  CNNIC投诉通道:http://cnnic.cn/ggfw/fwzx/

  中国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心网址。

  域名转移申诉表:

  ICANN:http://www.icann.org/en/resources/compliance/complaints/transfer/form

  CNNIC:http://cnnic.cn/ggfw/fwzx/201206/P020120617699631482490.pdf

  因为ICANN的政策中有明确表明:

  “注册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个人资料丢失、被滥用、被未经授权擅自访问或泄露、被更改或被破坏。”

  “注册商必须就其拟如何使用已注册域名持有人提供的数据以及谁将收到该等数据发出通知。注册商还必须就已注册域名持有人访问和更新数据的方式发出通知。此外,注册商必须确定已注册域名持有人必须向其提供的数据点以及可自愿提供的信息。”

  “如果能证明是欺骗性转让,注册商可以禁止该转让。”

  而CNNIC也有类似的政策说明。因此,只要ICANN或CNNIC判定域名被盗情况属实,便会帮助域名持有人同注册商协调,并跟进调查情况。

  6、若依旧无法引起重视,则可申请域名仲裁,只要仲裁一开始便会锁定域名,而域名仲裁最长的裁决时限是60天!

  1)已获ICANN批准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的列表:http://www.icann.org/zh/help/dndr/udrp/providers

  2)国内域名仲裁机构主要有三个机构,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两个机构外,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也在国内仲裁三大机构之中,该仲裁机构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及韩国互联网地址争议解决委员会联合成立。查看国内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的列表:http://cnnic.cn/ggfw/fwzx/ymzyjj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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